商业道德 – 网络时代

商业道德 – 网络时代


在网络时代做生意与几十年前形成的经典商业理论完全不同。此外,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普及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商业组织认为,解决伴随技术进步而来的道德问题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仅了解网络时代问题是不够的;人们必须采取具体步骤,尽量减少适用于商业组织和个人的技术进步的负面影响。

网络伦理的主要问题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部分 –

  • 隐私
  • 财产
  • 安全
  • 准确性
  • 无障碍

隐私角度

在 1890 年哈佛法律评论研讨会上,沃伦和布兰德说了关于隐私的金句。这是一个伦理和道德概念。他们将隐私描述为 –

“尊严、个性和人格的核心。隐私对于自主感也是必不可少的——“感觉个人生活的某个领域完​​全在他或她的控制之下,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领域。” ‘ 剥夺隐私甚至会危及一个人的健康。”

隐私的组成部分

隐私可以分解为通过“保密、匿名和独处三个要素”限制他人访问个人或企业组织的信息。

  • 匿名与免受不受欢迎的关注的权利有关。

  • 孤独是指企业或个人的物理距离不足。

  • 保密是保护个性化信息不被自由访问。

隐私信息保护

直接或间接滥用私人信息可能导致欺诈和冒充。由于个人和私人信息在网络上的可用性,身份盗窃是一个日益增长的讨论问题。

身份盗窃

2002 年有 700 万美国人遭受身份盗用,2011 年为 1200 万,这使其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网络犯罪。公共记录、搜索引擎和数据库是导致网络犯罪增加的罪魁祸首。

为了限制和限制在线数据库扩散敏感的个人信息,以下戒律可能有用。

  • 不要在数据库记录中包含敏感的唯一标识符,例如社会安全号码、出生日期、家乡和母亲的婚前姓氏。

  • 排除那些通常不公开的电话号码。

  • 必须有简单明了的规定让人们从数据库中删除他们的名字。

  • 应禁止反向社会安全号码查询服务。

私人数据收集

个人经常为各种在线服务交出私人信息。合乎道德的商业惯例是保护这些信息,这可能会导致失去保密性、匿名性和孤独感。

此外,数据仓库现在收集和存储大量的个人和消费者交易数据。可以无限期地保留大量消费者和商业信息。这些数据库、cookies 和间谍软件可以破坏隐私。

有一种观点认为数据仓库是独立的,需要受到保护。但是,可以从企业网站和社交网站收集个人信息以发起恶意反向查找。因此,公共领域应该如何使用信息是一场道德辩论。

财产问题

长期以来,财产的概念是一个伦理争论的问题。有些人认为互联网是基于信息自由的概念。然而,当信息的财产受到侵犯时,所有权的争议却时有发生。

知识产权

互联网服务速度的提高和文件压缩技术(如 mp3)的出现导致了点对点文件共享,这是一种允许用户匿名传输和共享文件的技术。

Napster 或 Bit Torrent 提供的服务属于文件传输和共享问题。这些网站提供受版权保护的音乐和内容,但不得将其转让给其他用户。

知识产权包括一系列属于个人企业的权利,例如专利、版权、工业设计权、商标、植物品种权、商业外观,以及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商业秘密。我们接受了与他们相关的道德困境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专利权

专利是政府授予发明人的一种权利形式,使他/她可以从他/她的发明中获得金钱利益。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研发部门,他们的专利为他们带来了收入来源。人们一直认为,专利侵权在网络时代很常见,应该以最严格的规范合法和合乎道德地处理。

侵犯版权

版权赋予原创作品的创作者专有权,通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版权通常适用于创意、知识或艺术形式,或“作品”。很明显,在信息时代,复制和重新创造事物是很容易的。这引发了商业道德问题,是否应对所有创意作品强制实施版权保护。复制和再创造的限制也是一个伦理问题。

商标

商标是一种可识别且独特的标志、设计或表达方式,可区分产品或服务。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复制商标非常容易。它引发了对不道德或非法使用商标的人是否应该给予任何怜悯的担忧。

商业机密

商业秘密是一种配方、做法、过程、设计、工具、模式、秘密信息,企业可以通过它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或客户的经济优势。商业秘密盗窃可以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因为创建或构思一个独特的公式可能很困难,但很容易复制它。

数字版权管理 (DRM)

数字版权管理软件的引入和使用,引发了颠覆DRM是否合乎道德的问题。有些人认为 DRM 是一个道德步骤;其他人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 DRM 可能会导致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上升。

DRM 也被描述为用户权利的捍卫者。例如,这允许复制他们收到的 PDF 的有声读物;允许人们将他们合法购买的音乐刻录到 CD 或将其传输到新计算机也是一个问题。这看起来像是侵犯了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利,导致无偿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媒体。

安全问题

业务领域的安全性长期以来一直是道德辩论的问题。是保护社区的共同利益重要还是应该保护个人的权利?关于这两种思想的界限,存在着持续且日益增长的争论。这就提出了妥协是否正确的问题。

随着无数人连接到互联网,并且在线可用的个人数据量无限增加,因此很容易发生身份盗用、网络犯罪和计算机黑客攻击。

还有一个关于互联网所有权的争论。人们往往会问,为了安全起见,谁有权监管互联网。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大量数据和无数人都与互联网有关。

准确性的责任

准确性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必须提出一些问题,例如,谁负责在线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保真度。从道德上讲,这个概念包括关于谁可以贡献内容以及当内容错误或虚假时谁应该承担责任的辩论。这对于因错误信息和由于这些准确性缺陷造成的资金损失而对受害方进行赔偿也具有法律角度。

可访问性、审查和过滤

适用于离线审查和过滤的论点也适用于在线审查和过滤。是自由获取信息更好还是应该受到保护,使其免受管理机构认为有害、不雅或非法的影响。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也是一个主要问题。

许多公司通过封锁一些网站来限制其员工访问网络空间,这些网站仅与个人使用相关,因此会破坏生产力。在更大范围内,政府还建立了大型防火墙,审查和过滤对某些在线可用信息的访问,这些信息通常是从外国到其公民和境内任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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