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ABAP – 常量和文字
SAP ABAP – 常量和文字
文字是您在程序的源代码中创建的未命名数据对象。它们完全由它们的价值定义。您无法更改文字的值。常量是使用声明性语句静态创建的命名数据对象。常量是通过为其分配一个值来声明的,该值存储在程序的内存区域中。在程序执行期间不能更改分配给常量的值。这些固定值也可以被视为文字。有两种类型的文字 – 数字和字符。
数字文字
数字文字是可以带有前缀符号的数字序列。在数字文字中,没有小数分隔符,也没有带有尾数和指数的符号。
以下是一些数字文字的例子 –
183. -97. +326.
字符字面量
字符文字是 ABAP 程序源代码中用单引号括起来的字母数字字符序列。用引号括起来的字符文字具有预定义的 ABAP 类型 C,并被描述为文本字段文字。包含在“反引号”中的文字具有 ABAP 类型 STRING,并被描述为字符串文字。字段长度由字符数定义。
注意– 在文本字段文字中,尾随空白被忽略,但在字符串文字中它们被考虑在内。
以下是字符文字的一些示例。
文本字段文字
REPORT YR_SEP_12. Write 'Tutorials Point'. Write / 'ABAP Tutorial'.
字符串字段文字
REPORT YR_SEP_12. Write `Tutorials Point `. Write / `ABAP Tutorial `.
上述两种情况的输出相同 –
Tutorials Point ABAP Tutorial
注意– 当我们尝试更改常量的值时,可能会发生语法或运行时错误。在类或接口的声明部分声明的常量属于该类或接口的静态属性。
常数声明
我们可以在 CONSTANTS 语句的帮助下声明命名数据对象。
以下是语法 –
CONSTANTS <f> TYPE <type> VALUE <val>.
CONSTANTS 语句类似于 DATA 语句。
<f> 指定常量的名称。TYPE <type> 代表一个名为 <f> 的常量,它继承了与现有数据类型 <type> 相同的技术属性。VALUE <val> 为声明的常量名称 <f> 分配一个初始值。
注意– 我们应该在 CONSTANTS 语句中使用 VALUE 子句。子句“VALUE”用于在常量声明期间为其分配初始值。
我们有 3 种类型的常量,例如基本常量、复数常量和参考常量。以下语句显示了如何使用 CONSTANTS 语句定义常量 –
REPORT YR_SEP_12. CONSTANTS PQR TYPE P DECIMALS 4 VALUE '1.2356'. Write: / 'The value of PQR is:', PQR.
输出是 –
The value of PQR is: 1.2356
这里它指的是基本数据类型,称为基本常量。
以下是复数常量的示例 –
BEGIN OF EMPLOYEE, Name(25) TYPE C VALUE 'Management Team', Organization(40) TYPE C VALUE 'Tutorials Point Ltd', Place(10) TYPE C VALUE 'India', END OF EMPLOYEE.
在上面的代码片段中,EMPLOYEE 是一个复杂的常量,由 Name、Organization 和 Place 字段组成。
以下语句声明了一个常量引用 –
CONSTANTS null_pointer TYPE REF TO object VALUE IS INITIAL.
我们可以在比较中使用常量引用,或者我们可以将它传递给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