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ABAP – 对象

SAP ABAP – 对象


对象是一种特殊的变量,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行为。对象的特性或属性用于描述对象的状态,行为或方法表示对象执行的动作。

对象是类的模式或实例。它代表一个现实世界的实体,如人或编程实体,如变量和常量。例如,帐户和学生是现实世界实体的示例。但是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组件是编程实体的示例。

对象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

  • 有状态。
  • 拥有独一无二的身份。
  • 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显示该行为。

对象的状态可以描述为一组属性及其值。例如,银行帐户具有一组属性,例如帐号、名称、帐户类型、余额以及所有这些属性的值。对象的行为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其属性发生的变化。

每个对象都有唯一的标识,可用于将其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两个对象可能表现出相同的行为,它们可能具有也可能不具有相同的状态,但它们永远不会具有相同的身份。两个人可能具有相同的姓名、年龄和性别,但他们并不完全相同。同样,对象的身份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永远不会改变。

对象可以通过发送消息来相互交互。对象包含数据和操作数据的代码。在类的帮助下,对象也可以用作用户定义的数据类型。对象也称为类型类的变量。定义一个类后,您可以创建属于该类的任意数量的对象。每个对象都与创建它的类型类的数据相关联。

创建对象

对象创建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 创建引用类的引用变量。其语法是 –

DATA: <object_name> TYPE REF TO <class_name>.
  • 从引用变量创建对象。其语法是 –

CREATE Object: <object_name>.

例子

REPORT ZDEMO_OBJECT. 
CLASS Class1 Definition. 
Public Section. 
DATA: text1(45) VALUE 'ABAP Objects.'. 
METHODS: Display1. 
ENDCLASS. 

CLASS Class1 Implementation. 
METHOD Display1. 
Write:/ 'This is the Display method.'. 
ENDMETHOD. 
ENDCLASS. 

START-OF-SELECTION. 
DATA: Class1 TYPE REF TO Class1. 
CREATE Object: Class1. 
Write:/ Class1->text1. 
CALL METHOD: Class1->Display1.

上面的代码产生以下输出 –

ABAP Objects. 
This is the Display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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